2.高校核查。各高校组成核查工作组,负责对本校整体数据、以及参评专业填报的数据材料的真实性、相关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认定(网址:http://zypt.jxedu.gov.cn/jxsdb/,用学校账号、密码进入)。核查出有问题需澄清的数据和材料,填写问题清单(附件1),反馈至本校各专业点,专业点对问题清单(附件1)逐一研究并确认结果,提交学校核查小组。学校核查小组8月15日之前汇总本校问题清单(附件1),分发至相应的教指委研究确定。各高校于8月31日前,将《本科专业信息平台数据材料核查确认书》(附件5)以书面形式报省教育厅备案。
3.教指委核查。各教指委组织专家对本专业类填报材料的真实性、相关性等进行核查。
(1)按照“共同参与、共同可接受”原则,制定本专业(类)数据材料核查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包括工作规程、仲裁小组成员和时间进度等。仲裁小组成员建议主要由教指委正、副主任委员担任。
(2)教指委组织人员登录公示系统(网址:http://zypt.jxedu.gov.cn/jxsdb/pubfiles/gongshi2018/)核查有效参评数据和材料情况。对查出需专业点修改、删除或提供证明的数据和材料,填写问题清单和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目录(附件2、3),发给教指委秘书,教指委审核后转发给对应的专业点进行确认;收到问题清单的专业点负责人针对附件3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对问题清单(附件2)逐一研究并确认结果,将确认结果的问题清单反馈给教指委。教指委8月中旬完成问题清单(含附件1、2)收集工作后,召开本教指委全体大会,按照“充分协商、民主决策”的原则,对问题清单进行研究处理。对仍有争议的问题,提交教指委仲裁小组仲裁决定。
核查工作期间,各专业要关注网盘分享内容是否能正常访问,一旦发现被误判屏蔽,需及时重新分享。系统已开放网盘链接维护功能,具体位置在专业信息采集表1.1后面的“维护网盘分享链接”。
为提高核查阶段工作效率,原则上“只做减法,不做加法”。对于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数据,认定为无效数据,并在问题清单中统一标记为“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