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翻译新闻

搜索 导航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2018-09-20 14:59:57    译聚网    湖北省教育厅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做好2018年我省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本科教育工作(以下简称普通“专升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鄂政发〔2014〕51号),加快推进省属本科高校转型发展,实现普通“专升本”从“学历提升”向“职业发展”转变,搭建应用型人才成长“立交桥”,培养一大批实践能力较强、有一定理论知识的应用技能型人才。


二、普通“专升本”选拔对象及条件


2018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选拔对象为:2018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院校、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独立学院以及成人高校举办的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精神,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高专学业后可自愿报考。


“专升本”学生报名条件为: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修完普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身体健康。在此基础上,举办高校可根据本科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制定具体的报考条件和标准。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欢迎大家踊跃评论】

上一篇:省教育厅办公室 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楚天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湖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微信公众号搜索“译员”关注我们,每天为您推送翻译理论和技巧,外语学习及翻译招聘信息。

  相关新闻




PC版首页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