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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和“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示范(特色)专业建设计划”第一批立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2018-09-07 15:07:24    译聚网    四川省教育厅    


二、认真制定建设方案。“双示范”建设计划项目学校要围绕川教函〔2018〕301号文件拟定的重点建设任务,并根据学校及专业特色和实际,科学制定建设方案和任务书,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有效、落实落地。各地要组织专家对项目学校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进行论证,确保项目预算科学合理、管理措施具体科学、建设责任落实到位和管理指导规范健全,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三、坚持动态管理。各项目学校要强化目标导向和过程管理。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财政厅将通过项目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终期验收等方式,对建设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检查、验收不合格者,将收回或核减财政资金,直至中止建设并取消建设资格。


四、保障经费投入。各地、学校主管部门和学校应严格履行申报书中的相关承诺,加大对“双示范”建设计划项目的投入力度,将建设计划所需的建设资金列入年度预算,确保建设资金充足到位。项目学校要积极吸纳社会、企业等资金投入,多渠道筹措建设经费,助推“双示范”项目的建设。各项资金管理及使用应符合国家及四川省有关规定,涉及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应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五、其它工作要求。省上将统一组织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编制培训会(会议时间及建设方案和任务书模版将另文通知)。项目学校及项目专业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需经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复后方可正式启动建设工作。批复后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将在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并将作为项目建设、检查、验收依据。

 


附件:1.四川省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第一批立项建设学校名单


          2.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示范(特色)专业建设计划第一批立项建设专业名单

636681121052499750.docx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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