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翻译新闻

搜索 导航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解读
2018-09-04 15:02:03    译聚网    广东省教育厅    


    四、《意见》的主要特点 

    1.客观性。以学生的客观信息为基础,设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认定指标体系,综合考虑学生地域、城乡、家庭成员健康、上学人数、父母职业等客观因素,赋予不同分值,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级排序。 

    2.简易性。在高校认定工作中,将评议工作拆分成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和民主评议两部分。以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认定指标体系认定出初选名单和等级,作为民主评议的基础。大大减少民主评议的工作量和难度,可以减少评议过程中的人为因素和不必要的矛盾。 

    3.信息化。出台《意见》的同时,以教育部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为基础,同步开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信息系统》,提高认定工作效率和准确度,实现认定工作的信息化。 




[上一页][1] [2] [3] 【欢迎大家踊跃评论】

上一篇: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及推荐国家级项目的通知(川教厅办函〔2018〕69号)
下一篇:广东出台民办培训机构管理的“一标准、两办法”政策解读

微信公众号搜索“译员”关注我们,每天为您推送翻译理论和技巧,外语学习及翻译招聘信息。

  相关新闻




PC版首页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