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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6〕11号)
2018-05-14 15:37:22    译聚网    中国就业网    


1发展众创空间。充分发挥互联网开放创新优势,支持创客空间、创业孵化器、校企创新基地等新型众创空间网络化发展。将政府公开数据引入众创空间,支持“大数据+众创”发展。充分利用各种产业园区现有条件,加强“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载体建设,通过互联网统筹相关信息、技术、中介、金融等资源,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空间。


2强化创业创新支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创新资源合作共享,促进前沿技术和创新成果及时转化,构建开放式创新体系。加快发展创业服务业,积极利用互联网推广众包、用户参与设计、云设计等新型研发组织模式,建立共享交流平台,推动跨区域、跨领域的技术成果转移和协同创新。完善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集聚创业创新资源,为小微企业提供找得着、用得起、有保障的服务。


(二)“互联网+”协同制造。围绕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支柱产业,推动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加强产业链协作,打造一批网络化协同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形成制造业网络化产业新体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共同牵头)


1建设“互联网+制造”云平台。引入优质互联网资源,依托行业龙头企业,加强与高校和科研机构深度合作,加快建设云平台,形成基于“互联网+”的研发设计体系、供应链协同体系、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行业解决方案体系,为工业企业提供智能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网络协同制造等方面的应用服务,构建开放、共享、协作的网络化协同制造产业生态。


2加速制造业服务化转型。鼓励制造企业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整合产品全生命周期数据,形成面向生产组织全过程的决策服务信息,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效率。鼓励制造企业开展基于互联网的故障预警、远程维护、质量诊断、远程过程优化等在线增值服务,拓展产品价值空间,延伸产业链条,实现从制造向“制造+服务”的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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