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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8〕44号)
2018-05-08 15:09:56    译聚网    中国就业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将其作为帮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协同机制,密切配合开展好有关工作。市人力社保局要加强统筹协调,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二)做好政策宣传。各部门、各高校要通过校内校外、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求职创业补贴政策,让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充分知晓政策,确保及时进行申请,切实发挥求职创业补贴应有之用。


 (三)做好公开公示。各高校要切实做好求职创业补贴政策的校内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对于家庭住址、联系方式、银行卡号、出生日期、家庭困难状况、身体残疾情况等涉及享受补贴毕业生个人隐私的敏感信息,原则上不予公开,确需公开的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


 (四)强化监督管理。各高校要切实承担起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主体责任,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信息填报完整准确,严禁将不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纳入补贴范围;同时要做好纸质和电子申报材料的存档工作,建立台账,对本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使用效果主动加强跟踪了解。市人力社保局将会同市教委、市财政局视情进行检查。


 本文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本市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的毕业生可参照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5〕143号)即行废止。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电话:64521145;监督举报电话:63167955。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 京 市 财 政 局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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