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延长持赴港澳商务签注人员在港澳停留期限。持赴港澳商务签注的内地居民,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的停留时间,由现行不超过7天延长至不超过14天。
五是签发赴澳门1年多次“其他”类签注。内地居民赴澳门参展、就医或从事演艺等活动的,可以凭有关证明文件,在全国任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窗口申办1年多次“其他”类签注。其中赴澳门就医的,允许有1至2名陪护人员申办同类型签注。
六是允许参加“琴澳旅游团”人员多次往返琴澳。参加“琴澳旅游团”的内地居民,可以凭参团材料,在全国任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窗口申办标注“琴澳旅游”的团队旅游签注。参团人员入境澳门后,7日内可以“团进团出”方式经横琴口岸多次往返横琴与澳门。
熊树人指出,上述六项措施涉及到丰富办证方式、优化申办手续、延长停留期限、满足多样旅游需求等方方面面,还为高层次人才、需扶助群体设定了专门政策,这是国家移民管理局在充分了解企业人员、商务人士、高层次人才、游客等不同群体个性化需求,以及港澳所盼所需的基础上,深入研究论证后出台的。这些措施实施后,一方面将进一步便利内地居民申办出入境证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无需前往公安出入境窗口,在境内申请换发补发出入境证件不受时间、地点限制,实现了“掌上办、零跑腿”。另一方面将进一步便利内地与港澳商务往来,推动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高地协同发展,支持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更好地促进内地和港澳之间人员交往、要素流通、经贸往来、互利合作,更好地服务保障香港、澳门加速融入国家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