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全面落实中央和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遴选支持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吸引更多留学人员在京发展,根据人力社保部《关于印发实施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12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22〕17号)要求,现就北京市2022年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二)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国(境)外博士后工作经历;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四)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19年1月1日;
(六)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七)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
(八)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本计划将优先支持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生物育种、空天科技等前沿领域的创业企业。已获得中央和本市重大人才工程、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等项目资助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再纳入本次资助范围,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