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留学人员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海外归国留学人员引进与留学人员企业培育孵化工作,积极落实《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鼓励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办法(试行)》,现就开展2019年度中国山西留学人员创业园入园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留学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外取得硕士(含硕士)以上学位的公派、自费出国留学生;
2.在国内取得硕士(含硕士)以上学位且具有硕士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学习、学术交流一年以上的科学研究人员;
3.在港、澳、台留学的同等条件人员。
(二)留学人员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1.由留学人员创办或领办,留学人员以资本金或技术入股企业,且所占股份比例不低于30%(含30%);
2.留学人员必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技术带头人(担任总经理或执行董事),为企业提供项目来源、技术支持或经营管理服务;
3.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均在示范区内,注册时间不超过24个月(企业注册时间为2017年7月1日之后)。
(三)留学人员企业入园项目应属于以下产业领域之一:
1.电子信息及大数据;
2.装备制造;
3.新材料;
4.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
5.节能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