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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8-2019年度广东省教育部门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事项的通知
2018-08-29 14:58:58    译聚网    广东省教育厅    


四、其他


(一)各单位要加强对所属单位实施部门协议供货办法的监督管理,防止将政府采购项目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


(二)各单位进行采购时,应与选择的供货商签订购销合同,合同文本按相关规定归档、备案。


(三)各校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对每个教学年度的教育部门协议供货运行情况,包括各个采购种类的采购规模、采购频率及供应商履约情况等内容进行汇总,并不定期开展执行部门协议供货办法的检查,加强监管。


(四)各单位可通过广东省教育厅网站(www.gdedu.gov.cn)和广东省教育部门政府采购管理平台(www.gdegp.com)上下载或打印省属学校2018-2019年度部门协议供货目录,部门协议供应商名单、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货方案等。部门协议供货执行期内,供应商信息及货物价格信息等变更将在网上调整。请各单位注意查阅广东省教育部门政府采购管理平台有关部门协议供货信息的变更情况。


(五)各单位要依据部门协议供货采购项目规定的让利和服务条件,监督部门协议供货商履行投标承诺和采购合同约定的义务。同时要注意保护供应商合法权益,不得拖欠货款,不得向部门协议供货商提出超越合同范围的其他要求,不得假借政府采购之名为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


(六)各市属学校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我厅教育装备中心教育采购管理办公室反映。联系人:陈亮、林秋君,联系电话:(020)37616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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