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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教育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8-24 14:52:18    译聚网    山西省教育厅    


  (二)改进调查研究。用好调查研究这一党的传家宝,夯实做好工作的基本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改进脱贫攻坚调研方式,崇尚实干,力戒空谈,推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教育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改进调查研究方式,做到“四不两直”即不打招呼、不安排路线、不层层陪同、不弄虚作假、直接到一线、直接进农户,坚决杜绝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等形式主义调研,影响科学决策,给干群关系带来的“负效应”。调研活动要严格遵守中央有关规定,轻车简从,严禁为迎接检查制作展板,严禁无实质内容的安排,严禁层层陪同。

  (三)减轻基层负担。坚决避免表格多材料多、会议多文件多、督导多检查多、检查的人多落实的人少、多数人在看少数人在干等问题。减少发文数量,没有实质性内容的文件一律不发,会议安排部署的工作不再另行发文,媒体公布的上级文件一般不再转发;已发文作出明确部署的工作,不得随意发文变更要求,简报、信息尽量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减少督查考核,除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督查巡查外,不再组织其他督查巡查工作,严禁层层加码,多头组织督导检查。

  (四)推进智库建设。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各贫困县建立县级教育脱贫攻坚项目库,加强项目论证和储备,防止资金闲置和浪费,防止因项目选定不准造成损失。承担高校对口帮扶深度贫困县任务的10所大学,要充分发挥教育、科技、人才、智力、信息等方面的优势,抓好政策智囊库、帮扶项目库和高校技术库等3个智库的建设,为深度贫困地区提供个性和共性的人力资本和智囊支撑。

  (五)落实公开制度。以信息公开确保政策公平、结果公正。教育扶贫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资金安排、工作进展等重要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开,不得拒绝公开扶贫重要信息,不得暗箱操作,不得公开虚假信息,不得缩短公开时间。完善学生资助、定向招生、公益培训等教育惠民事项的公示制度,着力保障贫困地区群众的知情权,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在实施教育扶贫重大政策的过程中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问需、问计、问效于群众,确保贫困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六)查处突出问题。要集中治理贯彻教育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敷衍应付的问题,集中治理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教育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集中治理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抢占掠夺的问题,集中治理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问题。认真核查处理教育扶贫领域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一经举报,追查到底。建立查实曝光制度,对查实的教育扶贫领域案件,坚决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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