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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实施细则
2018-06-26 15:08:25    译聚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国专家局    



一、 考试对象

(一)执行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派出项目的国家机关、工商企业、事业单位的出国培训备选人员以及拟从国家外国专家局渠道选派出国的培训人员。


(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国外培训的规定》(国引办字[1990]4号)及其《暂行实施细则》(国引办字[1990]59号),由各地区、各部门审批并报国家外国专家局审核的国外培训项目的出国培训备选人员。

(三)评定职称,需外语成绩的人员。

(四)已通过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B、C级,希望取得BFT高、中、初级证书的人员。

(五)其他希望检测外语水平的人员。


二、 考试语种和科目

  考试语种暂定为英、日、德、俄四个语种。今后根据需要,还可增加其它语种。每个语种包括听力、笔试(阅读理解和书面表达)、口试三个科目的考试。考生可根据考试目的选择应试科目。


三、 报名

  参加考试的考生需填写《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登记表》,并于指定时间内送到或寄至BFT考点报名。


四、 领导考试的部门和任务

   BFT工作领导小组是BFT考试的领导机构,负责统筹规划BFT的发展,制定相关政策,决定工作计划,大纲教材修订等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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