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填写的学历(学籍)信息须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 网址:http://www.chsi.com.cn)上的信息一致。报名期间系统对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网报提示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联系我校完成学历(学籍)信息核验。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参加考试,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准参加考试。
七、初试
(一)考生可凭网上报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系统关闭后,考生不得再次登录、查询,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打印(建议保存准考证电子版)。《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请妥善保管至复试结束(2023年5月),遗失不补。
(二)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以教育部发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执行。
(四)考试方式:初试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201)、英语(二)(204)、俄语(202)、日语(203)、数学(一)(301)、数学(二)(302)、数学(三)(303)、管理类综合能力(199)、经济类综合能力(396)、教育学专业基础(311)及法律(专业学位)专业的考试科目,是全国统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其他科目为我校自命题科目,命题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考试大纲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其中部分科目(科目代码以2、3、4开头,除336艺术基础和244二外法语等)请查询相应的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公布的考试大纲)。
(六)考生初试成绩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我校不再给考生发放纸质成绩单。
八、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包含资格审查、心理测试、对考生专业知识、技能、综合素质的考核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具体时间及各学院复试细则于复试开始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公布在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复试科目栏,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公共管理、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等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初试科目包含199管理类综合能力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考生体检工作在录取后报到阶段组织进行,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学费、学制与奖学金
(一)学费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以我校财务处网站收费公示栏《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表》公布的为准。
(二)学制
根据培养方案确定,具体参考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一览表。
(三)奖学金
为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激励研究生珍惜机会潜心学习,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我校统筹财政投入、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等各种资源,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校长特别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助研、助教、助管)、“长望”助学基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助学金。
十、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一、其他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s://yzb.nuist.edu.cn/。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复试录取的相关通知均发布在该网站,请考生们随时关注。
2.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我校对有任何一门考试科目违纪、作弊考生的答卷均不予评阅。
3.严禁我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且不得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
4.报考非定向(全日制)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考生本人档案;报考定向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和考生本人及定向单位签订培养协议,不调取考生个人档案。
5.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订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6.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后不转户口,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不享受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8.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复试录取工作将在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指导下开展,考生须及时关注我校及报考点的相关通知,做好个人防控措施,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
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考生如有疑难问题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十二、联系方式
地 址:南京市宁六路219号
联系部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44
联系电话:025-58731201/58235871
传 真:025-57792648
电子邮箱:yzb@nuist.edu.cn
研招网站:https://yzb.nuist.edu.cn/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简章、目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