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初试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复试
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具体复试时间、地点、要求、程序、方式等内容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五、调剂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一志愿考生拟录取情况,我校部分专业需要进行调剂。具体调剂要求、调剂程序、调剂人数、调剂时间等内容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六、录取
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录取办法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七、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
1.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2.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或证明信。
八、学制
1.所有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
2.“农村硕师”专项硕士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都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
3.所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全部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
九、学费标准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学年。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000元/学年;“农村硕师”专项硕士入学报到及最后一年脱产学习分别缴纳学费10000元。
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工商管理硕士28000元/学年;公共管理硕士20000元/学年;其他专业10000元/学年。
4.赫尔岑国际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55000元/学年。
5.肯塔基大学合作项目硕士研究生在我校学习期间学费标准为45000元/学年。
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需交纳学费。以上标准参照我省2022年高校学费标准制定,如有调整,我校学费标准将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最新文件执行。
十、奖助学金体系
1.研究生助学金包含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导师助研津贴和学校助研匹配资助四部分。
2.奖学金包括校长奖、国家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优秀干部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
3.“三助一辅”包括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
具体评选办法和金额请查阅研究生工作部网站的奖励资助一栏。
十一、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其他
1.招生目录公布的拟接收推免生人数最终以实际接收人数为准。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统一安排住宿。
3.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各种信息均会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网址为:http://www.yjszs.sdnu.edu.cn/。
招生单位代码:10445
地址:千佛山校区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
长清湖校区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1号
邮政编码:250014
联系部门:山东师范大学研招办
长清湖校区文昌楼319,电话0531—86180804
千佛山校区办公楼三层西0304,电话:0531—86180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