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生•年,奖励比例约5%。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制年限内的大陆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年,每年按10个月计发。
2、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2000元/生•年(占20%),二等奖8000元/生•年(占50%),三等奖4000元/生•年(占30%),实行动态管理。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原则上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因“三支一扶”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恢复入学的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因其他原因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恢复入学的第一学年按录取当年评定的学业奖学金等级享受奖学金。
3、硕士新生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当年录取的推免生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总分按以下规则排序位列前10%:(1)学术学位硕士新生按一级学科区分进行排序;(2)专业学位硕士新生按相同考试科目区分进行排序。奖励标准为3000元/生。
4、研究生科研与实践成果奖励项目用于奖励我校研究生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或完成的优秀科研与实践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学术专(译)著、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实践或创新创业项目等。
5、研究生学年评优每年评定一次,包括优秀研究生标兵,奖励比例为3%;优秀研究生,奖励比例为15%;单项奖,奖励比例为12%。以精神鼓励为主,均不设奖金。
6、“三助”助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300元/生•月,每年按10个月计发。
7、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按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8、研究生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重大变故和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学校可资助研究生临时特殊困难补助。
十、硕博连读及公派留学
1、硕博连读接收条件、专业、人数比例以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硕博连读生的申请条件、选拔流程等相关规定详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试行)》(链接:http://yjsy.zuel.edu.cn/2015/1119/c4303a119672/page.htm)。
2、我校每年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推荐优秀研究生(限我校在籍学生)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或者进行联合培养。国家留学基金委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
十一、其它
1、推免生接收工作。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含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根据教育部要求,初试自命题各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考生可参考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进行复习。
3、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和录取,所有考生在报考和复试前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或学历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备查。在复试阶段,所有复试考生须出具《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交复试学院核验、存档。
4、我校2020年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国家政策,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硕士研究生。具体政策请参考国家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的有关文件及学校专门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