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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教规﹝2017﹞4号
各高等学校: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新形势下科技创新和科技管理要求,加强对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的管理,省教育厅对2006年印发的《江苏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管理办法》《江苏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和2009年印发的《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管理办法》、《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和《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有任何情况,请及时反馈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产业处。
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管理办法
2.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
3.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省教育厅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