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词法问题来,句法问题当然要复杂得多。正因为如此,误解句法结构而造成英译汉错误的机会也必然要多一些。换句话说,句法结构所牵涉的面要比个别词法问题所牵涉的面广,所以误解句法结构而造成的英译汉错误所涉及的面就更广了。实际情况也证明了这一点。这就是说:在语法方面,更应该着重注重正确理解原文的句法结构。
一、实例
1. 原文:[In due course I shall tell the story of my own part; ] now it is enough to say that it was one of complete support
for the President at every stage.
译文:〔在适当的时候,我也会谈谈我自己这方面的情况。〕现在,我只是说一说我在每一阶段中全力支持总统的情况。
按:① 原文“say”的宾语是“it was one of…”这个陈述。
② 但在译文中,则“say”的宾语换成“one of”这一事物了。
③ 宾语从句中的“it”不是无所指的虚词,而是有所指的——指的就是上文“the story of my own part”,在译文中必须如实反映出来。
④因此,译文的意思(即“说”的内容)同原文不一致了。实际上,不但现在(还不到“适当的时候”)不说,而且“我”在全书中始终没有“说”过“我在每一阶段中全力支持总统的”任何“情况”。这一客观实际从另一个方面证实了本句原文的言外之意:具体情况现在不预备说了。
⑤建议译作:“现在只说一点就够了:我自己这方面的情况是,我是每一阶段都全力支持总统的。”
2. 原文:[When Hussein arrived for the meeting, he hed two officers with him. They were all armed. Yasir Arafat had a revolver at his waist …]
Arafat pointed at Hussein and shouted, "You see this criminal! First he kills us and now he comes here."
译文:[……] 阿拉法特指着侯赛因叫骂道:“你们看这个罪犯!他先屠杀我们,现在又来这里开会了。
按:①从上下文中可以看出:原文“You see this criminal!”一句并不特别强调“You”,因此不是祈使句,而是感情冲动地陈述一个情况:“你们可看到这个罪犯啦!”
②译者把有强烈感情的陈述句当作祈使句来译了。不但如此,为了烘托这句译文,译者又把意思是“叫嚷”的“shouted”译成了不符原文意思的“叫骂”。
③建议译作:“阿拉法特指着侯赛因叫嚷道:‘你们可看到这个罪犯啦!’”
二、分析
甲 句子的意义、内容同句子的结构形式是密切联系的。大家都知道,偶而,译者虽误解了甚至不了解句子的某一结构,但译文却正确无误(执笔时正好有一位英语基础不怎么结实的初搞翻译的同志来问一个句子译得对不对。句首有个不定式短语她译作“为了……”。但交谈中发现她竟不知道这一结构是目的状语!她说,猜它的意思是“为了……”,所以就这样译的)。这样的“猜译法”,有很:大的危险性——望文生义,猜错的机会比猜对的机会更大。因此,必须从内容与结构两者的联系上全面理解原文。
乙 结构误解的表现形式可归结为:
1. 把部分当作全体。其表现形式有时是把本来是同一成分的部分排斥在该成分之外(例1),有时则是把起同样作用的若干成分之一排斥在这些成分的全体之外。
2. 认错全句(兼指“clause”)结构(如例2)。
3. 认错成分。如,把宾语当作状语,把插入语当作了同位语;把一般状语当作次谓语,把状语当作定语或把定语当作状语,把若干并列成分误解为主从关系或把主从关系当作并列关系。
4. 代词找不到或找错了主儿。
5. 割断了结构之间的联系,这里不妨简称为“脱钩”。脱钩,只是原文钩住的地方在译文中脱离接触了;至于钩儿本身,一般并不在译文中消失(如果“消失”,那就是下落不明——有意无意的漏译),而总算还有个错误的下落。错误的下落可表现为:脱钩后独自游离在句中而相对地独立了;在更多的场合,则脱钩后乱找对象而挂错了钩,其中更严重的可以在短短的一句中手三挂错钩,原句的意义内容给搞得面目全非而译文读来却依然很顺,诚如鲁迅说过的那样,读者在“顺”中被引入了迷途而尚不知其为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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