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教办函〔2019〕29号
各本科院校: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9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10号)要求,为全面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加快全区高校青年教师专业化发展,自治区教育厅决定开展2019年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现就组织实施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该项目分教育部和自治区计划两类,主要是遴选青年骨干教师赴国内高水平大学访学研修,期限一般为12个月,教育部计划资助访问学者12名(含1名师范类专业学科教学论教师),自治区计划资助20名。
二、项目遴选
(一)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道德情操高尚、热爱教育事业的在职教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学术素养,自我发展愿望强烈,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已列入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自治区计划项目条件适当放宽,要求年龄不超过45周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3年以上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遴选程序
1.信息发布(4月1日至20日):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中心”)主页(http://www.train.whu.edu.cn)发布《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及《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样表,供查询和下载。宁夏教育云(http://www.nxeduyun.com)—高等教育栏内发布自治区计划接收高校和导师信息库、推荐表等信息和表格。
2.组织申报(4月1日至20日):各高校按限额组织教师申报并遴选,报送申请材料。组织申报时应要求申请者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确保录取率。
3.推荐人选(4月21日至30日):教育厅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并将其材料报送武汉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