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人名汉译情况较复杂,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这畏因为汉语的同音词很多,选择不同的汉字译同一英文名字,就会把读者弄糊涂,弄不清究竟说的是一个人还是多个人。如Phillip这个名字早期至少有七种译名:菲利普、菲利蒲、 菲力普、菲力蒲、腓力普、腓利普、腓力;而William的译法至少也有5种:威廉, 巍联,卫连,维涟,雯莲。有鉴于此,翻译人名时就应该尽可能地统一译文;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做到这一点并非难事,譬如说,有些英语人名后缀部分比较有规律,选用汉字时就要尽量一致,如Fairhridge,Broodbridge中的-bridge现 在都统一译为“布里奇”。
由于绝大多数汉字是多义同,容易引起联想,因此翻译时除了用字统一外, 还需要遵守以下的选字标准:
1. 名从主人原则
翻译欧美人姓名时,依据名从主人的原则,即根据他们的习惯顺序,先名后姓地音译成中文,如David Copperfield译为“大卫▪科波菲尔”。讲英语各国的人名,有时是同形不同音,如Berkeley在英国读/'bə:kli/,译为“巴克莱”,而在美国应译为“贝克莱”。英语人名中有些词读音不规则,翻译时要特别注意,如Maugham中的gh不发音,汉译应为“毛姆”。有些外国人喜欢汉化本名,使其听起来像中国人的姓名,如Joseph Needham译成“李约瑟”(英国),John Leighton Stuart译成“司徒雷登”(美国),John King Fairbank译成费正清”(美国), James G. Endicott译成“文幼章”(加拿大),Pearl S. Buck译成“赛珍珠” (美国)等。这些译法谈不上规范,但已为人们所熟知并广泛使用,因此无须重译。
2. 约定俗成原则
有些译名的发音明显有误,但通行已久,为人接受,约定俗成,所以不必更改。如Eden音为/'i:dn/ (伊登),但习惯译为“艾登”。
外国人的姓名一般不汉化,以保留其民族特色;但有些传统习惯的译法,一般不更改,以保持历来的一致性,不致产生误解。这就要求译者勤查多问,对政治、经济、文化中的著名人物有所了解。如Bernard Shaw是“肖伯纳”,不趋“伯纳•肖” ;Bethune统一译为“贝休恩”,但加拿大人Norman Bethune译名为“白求恩” ;Marx —般译成“马克斯”,但伟大的革命导师Marx总是译为“马克思”。
3. 简略原则
姓名中不重要的辅音可以省略,因为姓名长到四字以上,中国读者记忆起来便有麻烦。简短些容易让读者记住,如Engels译为“恩格斯”,不是“恩格尔斯” ;Eliot译为“艾略特”,而非“艾里奥特”;Shakespeare译为“莎士比亚”,而不是“莎克士比亚”;MacDonald译为“麦当劳”,而不是“麦克多纳尔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