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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属民办高校2018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
2019-03-01 14:54:28    译聚网    山西省教育厅    


晋教审批函〔2019〕2号

各省属民办高校:

  为做好省属民办高校2018年度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凡在2018年9月30日以前,经批准成立的民办高校(包括民办本科高校、独立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和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均应参加年检。

  二、年检的主要内容

  1.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

  2.党团组织建设、和谐校园建设、安全稳定工作的情况;

  3.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

  4.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5.办学许可证核定项目的变动情况;

  6.财务状况,收入支出情况或现金流动情况;

  7.法人财产权的落实情况;

  8.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三、年检需提交的材料

  1.本年度工作总结、自查报告(按照年检内容逐项如实报告);

  2.山西省民办学校年检报告书(附件1,一式三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原件);

  4.本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本年12月份的银行基本户对账单及本年学校固定资产变动清单;

  5.本年对外发布的招生简章(广告);

  6.学校的法人登记证书、收费备案表、税务登记证书等证件(查验原件后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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