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措施:发挥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家长会等作用,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密切家校合作。开展家庭教育主题宣传活动,研究制定家长、学校指导手册。启动家庭教育法立法研究与家校共育共治机制实践试点。
9.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
目标任务:深化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改革。规范校外培训机构。
工作措施:出台中小学招生入学2019年工作通知。制订推进中考命题改革的意见。加强督查督办,加快建立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中小学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
三、提升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
10.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
目标任务:采取多种措施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健全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完善监管体系。
工作措施: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各地出台实施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各地完善小区配套园管理、公办园生均拨款制度与收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扶持、教师配备与待遇保障、规范监管等政策制度。开展小区配套园、民办园过度逐利行为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实施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发挥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引导作用。继续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推进幼儿园实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研制出台普及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办法。
11.提高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
目标任务:缩小县域内城乡教育差距,扩大城镇学校学位供给。完善综合控辍保学机制。
工作措施:指导督促各地制订完善农村学校布局规划和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标准。督促各地做好全面改薄收尾工作,启动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健全辍学高发区重点监测制度,实施精准控辍。依托寄宿制学校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12.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
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各省(区、市)全面建立普通高中生均拨款制度。普通高中“大班额”比例进一步降低。
工作措施:继续实施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加大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实施力度,推动中西部省份提高普及水平。制订全国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最低标准,指导各省(区、市)建立生均拨款标准和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部署各地制订普通高中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组织开展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