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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教规范〔2018〕6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壮汉双语教学示范基地建设方案》的通知
2018-11-20 15:02:30    译聚网    广西教育厅    


(三)努力建设壮汉双语教师队伍。

重视壮汉双语师资补充工作,配足双语专业教师。鼓励在职双语教师学历提升,加强双语教师培训工作,提高双语教师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组建双语教研团队,提升双语教师科研素养。

(四)深入开展壮汉双语教学工作。

加强壮汉双语教学管理,将壮语文课程纳入学校教学计划,严格执行壮语文课程标准,按要求开足壮语文课时,确保完成壮语文教学任务。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壮汉双语教学模式,充分考虑壮族学生的心理特征和认知规律,不断改进教学方法。

(五)不断推进壮汉双语教研活动。

开展壮汉双语教学研究工作, 开发壮语文教学优质课、示范课资源,定期举办双语教学观摩研讨活动,组织双语教师教学论文评比、教学技能比赛,举办学生讲壮语故事比赛、壮语作文比赛、壮语才艺表演赛等,开展学生壮语文学业水平测试,加强双语教育过程监控和效果评价。

(六)总结推广壮汉双语教育教学经验和成果。

认真总结壮汉双语教育管理、教学模式、教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推出一批壮语文教学优质课、示范课,在本土语区或全区推广,充分发挥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示范基地建设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壮汉双语教育发展规划,制订教学示范基地建设具体措施。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员(壮汉双语教研员), 统筹协调本地壮汉双语教育工作。 要加强壮汉双语学校领导班子建设,配备政治素质较高、业务能力强、管理经验丰富、 热爱壮汉双语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担任壮汉双语学校领导。

(二)保障经费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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