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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教规范〔2018〕6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壮汉双语教学示范基地建设方案》的通知
2018-11-20 15:02:30    译聚网    广西教育厅    



为规范和推动壮汉双语教学示范基地建设,促进我区壮汉双语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6〕 18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壮汉双语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 年)》(桂教民教〔2016〕 6 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

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壮汉双语教育改革创新,通过教学示范基地建设,坚持分类指导、示范引领的原则, 实施不同层次、不同模式的壮汉双语教育, 充分发挥示范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有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全区壮汉双语教育协作共进、加快发展。

(二)建设目标。

将武鸣、上林、覃塘、德保、田阳、宜州、环江、东兰、天等、上思等 10 个县(市、区)建设成为壮汉双语教学示范基地。经过开展建设活动,各基地壮汉双语学校办学条件日臻完善,壮汉双语教师队伍日趋壮大,壮汉双语教学教研活动有序开展,壮汉双语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在本土语区乃至全区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布局壮汉双语学校。

优化壮汉双语学校布局,增加壮汉双语学校数量,扩大壮汉双语教育规模。实施壮汉双语教学的中小学校不少于 10 所(含1 所以上初中),原则上至少有 1 所普通高中开设壮语文选修课。

(二)大力改善壮汉双语学校办学条件。

加快壮汉双语学校标准化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重点推进壮汉双语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壮汉双语学校数字校园建设, 高标准配备电教设备、语音教学设备和特色器材设备,建设示范观摩课教室。 搭建网络双语教学平台。加强校园双语文化设施建设,营造双语教育教学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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