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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8-06-04 09:00:41    译聚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第十九条 各省(区、市)旅游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包括本数。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5年7月17日起施行。


  附件:


  1.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公示信息格式(之一)

W020180511390379627761.docx

  2.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公示信息格式(之二)

W020180511390379710692.docx

  3.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公示信息审批表

W02018051139037980099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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