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种基本单位把我们语言使用者经常诉诸的许多书面或口头形式具体化了。按照克莱斯(Kress,1985)的说法,体裁反映了特定社会场景中参与者的目的和职能,可以理解成语言表达的常规化形式。这里,读者来信可以看作常用的体裁范例。他们写作的社会场景使参与者习惯性地与特定文化的职能和目的发生了语际或语内的关联。如,英语读者给编辑写信,目的总是就某一观点立场进行争论。而直到不久前,阿拉伯人的读者来信在很大程度上仍然仅仅只是礼仪性的,一般仅表达祝贺之意。就这样,各种不同的体裁把语言使用者带到不同文化场景的交汇处。这些文化场景可以跨语言、跨文化,也可能出现在同一语言和文化中。
人们对不同社会文化知识或社会语篇行为往往持不同的态度。如果按照福柯的说法,即口语和书面语方式已被习俗化,那么,话语就成了人们传达这些特定态度看法的媒介手段。话语的表达像体裁一样具有常规性,因此也就有了特定的文化含义。这里关心的主要话题是称职的本族语读者如何从听到和读到的话语中“迅速解读出”各种态度和看法,无论是“男性至上”、“女权主义”“种族主义”,还是其他任何态度。人们在某位英国政客20世纪60年代的一次著名演讲中观察到以下现象(这位政客一向以颇受争议的种族主义观点出名)。他在演讲时,每当提到“移民和他们的孩子”,总是拒绝使用“孩子” (children)的字眼而采用“后代”(offspring)的说法。于是,通过“劫持”(hijack)“合乎法规”的话语,他为另一种话语,即可以论证的“种族主义”和“丧失人性”的话语,奠定了基础。
语篇最终是为了特定的修辞目的(如议论性、分析性、劝导性或叙事性等)而构建起来的符号集合。理论上,一系列相互关联的语句连接起来,实施特定的修辞策略,以实现想达到的修辞目的。而语篇使用者所在团体中的成员可以根据习惯识别出这些修辞策略。毫无疑问,具体的语篇通常会混用不同的修辞策略,如评论性修辞方式(以议论文为代表)与持中立观点的说明性修辞方式并用。但是,所有这些功能中总有一种会最终占支配优势,而这种功能就被看作语篇修辞的总目的。这里,我们再次看到,创作和理解语篇的关键在于语篇的常规性和文化特性。有些英语句子或语篇开头的语言符号被称作“挡箭牌式的开场白”,如“of course”、“certainly”、“no doubt”,因为紧跟其后的必定是某种辩驳形式(如“……当然[of course],约翰·梅杰现在不走运,但是[however]……”)。而在阿拉伯语中,这类语言符号一直用来表述确信的观念,其陈述的内容随后会得到证实而非反驳。结果,这种差异往往使许多进行英阿双语翻译的译者吃尽苦头,落入陷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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