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译成中文常常要把英文切成几段。He mobilized his army for a bloody civil war译成“他把自己的军队为血腥的内战而动员起来”并不坏,但句子嫌太长,而“为 ……而”的结构在这句里因为当中和后面的字太多,并不很好。(试比较,“为自由而战”就很好。)如果改成,“他把自己的军队动员起来,打血腥的内战,”读者就可以透一口气。
同样,一句像“遇到一个自称是贵族管家的儿子的青年”的译文,也嫌太长,根据“可断则断”的原则,要把它“切一刀”改成“遇到一个青年,自称是贵族管家的儿子 ”。
By rare courage, perseverance, shrewdess, thorough investigation and planning,he was at last able to succeed 这一句可以译成:“由于他的非常勇敢、坚毅、彻底调查、苦干和计划,他终于能成了功”。但这一串的名词堆砌起来,叫人吃不消,原来照我们说话的习惯,我们喜欢把这句话切断,从容不迫地来讲。我们说,“他为人非常勇敢坚毅,查究事情彻底,肯苦于,有计划,凭这些特点,终于能够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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