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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译者文化词语处理举例
2019-10-04 11:23:06    etogether.net    网络    


当然,也不总是那么绝对地一分为二。《好了歌》注中也有很多的文化词语,两位译者对它们分别采取了不同的处理方式,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中西方译者不同的视角和翻译理念,但更多的是在翻译时发挥了译者主体性所做出的选择。比如原文第一句“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意为如今的空堂陋室,曾经是髙官厚禄们的朝笏摆满床的地方,也就是说这户人家以前出了很多在朝廷身居髙位的大官。 ,即朝笏,古时候君臣朝见时手中所执的用以比画或记事的板子, 用玉、象牙或竹片制成。这是中国文化特有的东西,在英语里找不到有等值效果的词,如果用解释性的话语直译的话,要么破坏了上下文 的连贯性和美感,要么读者不得要领,不能领会作者要表达的意思。 因此,两位译者都采取了灵活处理的方式,杨译用了“emblems of nobility”来代替“翁”的概念,因为“emblem”是象征一个国家、团体或贵族家族的标志或徽章,所以“ emblems of nobility ”和“筑”虽然所指意义不同,但两者的深层含义是很接近的。而霍译则处理得更为灵活,干脆把“綺满床”这整个意思用“courtiers (once) paid daily calls”来表达,也取得了相同的效果。两者的处理方法都很成功。


我们再看“昨日黄土陇头送白骨,今宵红灯帐底卧鸳鸯”这一句。“鸳鸯”是一种鸟,由于这种鸟总是成双入对的出现,于是古人又用它来比喻夫妻,比如卢照邻《长安古意》诗:“得成比目何辞死, 愿作鸳鸯不羡仙。”如果只是把诗中的“鸳鸯”译作“mandarin duck”, 英语读者会如坠五里云雾,不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这里杨戴二人把它译成“love-birds”,以译意为主,同时又点出了 “bird”,起到了相应的比喻效果;而霍译则比较直白,用一个形容词“ bridal”来表达 “鸳鸯”之意,虽然意思相同,但却丧失了原文的含蓄美。但是整句话的翻译还是霍译处理得更胜一筹。杨译“Yesterday, yellow clay received white bones; Today, red lanterns light the love-birds’nest;”前半句用“yellow clay”作主语,后半句用“red lanterns”作主语,感觉好像在陈述客观现象,而不是在讲同一个人的事情。“婚嫁生死”本是每天发生的事情,作为一种客观现象根本不值得用“昨日”“今宵”来 加强对比。只有对同一个女子来说,昨日刚刚送走了丈夫的尸骨,今宵又张灯结彩另结新欢,这种对比才是触目惊心,让警醒的。霍译“ Who yesterday her lord’s bones laid in clay,On silken bridal-bed shall lie today. ”用了一个指示代词“who”和人称代词“her”,很明显地表明这是发生在同一女子身上的事情,同时也用“ yesterday”和“ today” 的对比强调两者之间的时间之短,很好地再现了原文作者的本意。


“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 ”这一句中有两个文化词语“膏粱”和“烟花巷”,对于后者两位译者都处理得很好。因为“烟花巷” 是指古时候都市中妓女聚居的地方,是今天的“红灯区”的委婉说法。这个词显然不能照字面直译,如果直译成“misty flower lanes”, 谁也不能明白它的实际所指;也不能直白地翻译成“ bawdyhouses ”或 “brothels”,因为这样一来就完全丧失了原文委婉含蓄的意味。杨戴译成“a quarter of ill fame”,霍克斯译成“ (playing) a shameful trade”,都很好地运用了委婉语但是实际所指又很清晰明了,是比较成功的处理。但是,二位译者对于“择膏粱”的理解却有所偏差,导致了译文与原文的偏离。“膏粱”本指肥肉和上等的粟米,泛指精美的食 物,又可指富贵之家,膏粱子弟。如《国语•晋语七》(1988):“夫膏粱之性难正也,故使惇惠者教之,使文敏者导之。”诗中明显是指后者,因为这句话和前面的一句话是一个意群,“训有方,保不定曰后作强梁。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都是站在为人父母的立场上说的话,前面的一句主要是针对儿子,而后面的一句是针对女儿, 意思是:教子有方,保不定儿子长大以后成了横霸一方的强盗;为女儿千挑万选富贵子弟作为结婚对象,谁想得到最后却流落风尘,成了烟花女子。有红学家认为这后一句暗指史湘云或巧姐最终的结局, 然而因为原著后四十回的佚失,她们的结局已经是个谜了,大家很难就此断论。杨霍二位译者都把“择膏粱”理解成“挑拣精美的食物”,所以杨戴的译文为“a pampered girl brought up in luxury”,由“挑拣精美的食物”可知娇生惯养、生活奢华;霍克斯的译文为“the delicate, fastidious maid”,同样是挑肥拣瘦的娇小姐。笔者这里提出与他们不同的看法以求商榷。


最后一种就是蕴含了典故在内的文化词语。这首诗的最后一句直接引用了唐代诗人秦饀玉的《贫女》诗中的原句“为他人作嫁衣裳”,比喻所有的努力都是白忙活,只是为别人辛苦忙碌,对自己没有任何好处。杨戴二人把“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译为“And all our labour in the end / Is making clothes for someone else to wear. ”舍弃了原文中的典故,但保留了类似的比喻;霍克斯则译为“ Each of us with that poor girl may compare / Who sews a wed ding-gown for another bride to wear. ”保留了原文中的比喻,而且具有一定的中国古典知识的读者应该能够联想到秦韬玉的诗中那个“苦恨年年压金线, 为他人作嫁衣裳”的“贫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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