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签证留学 |
- 笔译 |
- 口译
- 求职 |
- 日/韩语 |
- 德语
而英语的语法现象常常是错综复杂的。在工程合同翻译中不时会遇到结构复杂、句中各部分关系不甚明了的语句。这类语句在语法上往往可作几种不同说明,语义上也有不同理解。在此情况下, 语法分析对于搞清语句的准确含义一般只能是一种辅助手段,要做到真正理解原文原意,吃透其内涵实质,逻辑判断显得格外重要。此时逻辑判断的主要作用是:使译文所表达的原文原意在逻辑上合乎常情并符合上下文的要求,以下就分词短语作后置定语的修饰作用试举一例,说明逻辑 判断在工程合同翻译中的重要性。
(2) The Contractor shall submit detailed returns showing the supervisory staff and the numbers of the several classes of labour from time to time employed by the Contractor and Subcontractors on the Site.
这是关于承包商提交由其雇用的管理、劳务人员数量的统计报表的条款。
译文1 承包者应提交详细报表,陈述在エ地上的管理人员以及承包者和分包者隨时雇用的几类劳エ的数量。
译文2 承包商应提交详细的统计表,说明承包商以及分包商在现场随时雇用的管理人员和各种等级的劳务人员的数量。
翻译(2)时,运用逻辑判断主要应把握一点:①“employed”引出的修饰语除修饰“labour”外,是否还修饰“supervisory staff”?② “Subcontractors”是包含在“employed by •••”的短语中,还是与“Supervisory staff”和“labour”并列?对此,首先需要确定承包商的分包商有无雇用管理、劳务人员的权力,其次,需明确承包商统计现场人员的范围,即哪些人员应在统计之列。实际情况是:①按照国际惯例,承包商的分包商拥有雇用各类人员的权力,这是肯定的。②由于承包商的统计是供雇主或工程师了解、掌握受雇于承包商及其分包商的各类人员数量情况之用,也由于工作在现场的各 类人员中除承包商及其分包商的雇用者之外,还有受雇于雇主的 雇员等,而雇主理应掌握其雇员的数量情况。所以,承包商仅对由其雇用以及分包商雇用的工作于现场的管理、劳务人员负有统计之责。如此看来,将“employed ”用以修饰“supervisory staff ”和 “labour”是正确的,将“Subcontractors”包含在“employed by ”短语之中是符合逻辑的。
结合上述分析,译文1的错误显而易见。它所理解的承包商应统计的人员包括:①工地上的管理人员,②承包商及其分包商随时雇用的几类劳工。这样,一方面承包商统计的管理人员中显然包括了非其雇用者,这是实际工作不会出现的情况,另一方面“几类劳工”提法模糊,既可以说管理人员应属其中之ー类,也可以讲工地上的雇员不仅限于几类劳工的范围。据此推知,统计的性质必定是混乱的,内容或有重复或有遗漏,无法满足雇主或工程师了解、掌握有关情况的需要,从而失去了此类统计的现实意义。
译文2 对原文原意的准确理解和表述,使读者不会产生歧义理解或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