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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照片。等级证书上的照片,原则上应在考试时采集应试人的数码证件照片,并按照证书管理系统程序自动打印生成。
尚不具备采像条件的测试机构,可以在网络报名或者现场报名确认时,由应试人提交符合要求的数码证件照片。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全省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统一使用考试采集照片。
第三十一条 时间安排。全省测试工作原则上每年安排两个时段集中进行,上、下半年各1次。
各测试站在建立测试任务时,每批次测试的人数应在100-500人之间;每半年测试量在2000人以内的,整个测试环节应在30天内完成;每半年测试量超过2000人的,应在45天内完成。
第三十二条 审核。省测试中心实行复听审核和复听监测制度。复听审核是指对初评为一级乙等以上的成绩进行审核,审核比例为:10人以下30%,50人以内20%,51人以上10%。复听监测是指对测试站同批次所有测试成绩进行的抽查审听。复听监测的比例为:100人以下5%,100人以上3%,1000人以上2%。
对于复听审核的一级乙等以上成绩存在等级差异的,按照复听成绩予以纠正,如复听审核超过1/3的一级乙等测试成绩存在等级差异情况,则对同批次一级乙等测试成绩不予承认,由原测试站进行重新评定,同时视情节轻重对该测试站做出相应的处理,包括通报批评、暂停测试、宣布测试员证书作废等。
对于复听监测的成绩,如有超过60%的成绩存在等级差异情况,则对同批次测试成绩不予承认,由原测试站进行重新评定。视情节轻重对该测试站做出相应的处理,包括通报批评、暂停测试、取消测试资格等。
对于测试误差率较大的测试员,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包括批评教育、停测培训或作废测试员证书等。
复听审核、监测一般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书面复审意见每半年反馈各测试站1次。
第三十三条 验印。等级证书打印后,在照片处加盖“陕西省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专用章”(钢印),发证单位处套印“陕西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公章(红印)后,方可生效。
第三十四条 档案。全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档案实行信息化管理。应试人员报名登记表、汇总表、评分记录表、证书发放表等由各测试站保存,纸质档案保留期为不少于5年、电子档案永久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