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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4-17 14:34:39   作者:译聚网   来源: 福建省教育厅   浏览次数:


  (一)强化招生统筹。各设区市教育局要将五年制高职招生纳入设区市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平台,统一部署、统一招生,严禁不通过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平台招生,严禁不通过各地中招办招生,严禁跨专业调剂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招收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学生。违反相关规定的,将暂停学校五年制高职招生资格。


  (二)加强教学监测。要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专业教学标准及我厅发布的中高职衔接专业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五年贯通培养的实施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五年连贯一体化教学设计。“五年一贯制”由高职院校联合行业企业共同编制;“三二分段制”由高职院校牵头,联合中职学校、行业企业共同编制。高职院校对联办“三二分段制”五年制高职中职阶段教育教学工作负有指导和监督责任,要将中职阶段教学工作纳入本校办学评估。


  (三)规范收费管理。高职院校不得以管理费、学费分成等任何名义收取联办中职学校费用。五年制高职学生前三年享受中职免学费教育,高职院校、中职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学生学费;后两年执行高职院校相同专业收费标准。


  五、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教育局要加强对本地区五年制高职的统筹管理,合理布局五年制高职举办院校和专业,定期开展教育教学督导、检查。设区市属高职院校、中职学校举办五年制高职,均需所属设区市教育局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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