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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甘肃省生源的公费师范毕业生到配偶户口所在地中小学校就业的,须提供公费师范生协议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配偶户口本或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甘肃省公费师范毕业生跨省就业申请表》(一式四份),经毕业学校、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到甘肃省教育厅办理。
3.甘肃省生源的公费师范毕业生到父母户口所在地中小学校就业的,须提供本人公费师范生协议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户口本或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本人户口本或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甘肃省公费师范毕业生跨省就业申请表》(一式四份),经毕业学校、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到甘肃省教育厅办理。
4.甘肃省外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跨省到甘肃省中小学校就业的,须提供本人公费师范生协议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省公费师范毕业生跨省就业申请表》(一式四份),经毕业学校、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到甘肃省教育厅办理。
(四)公费师范毕业生解约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公费师范毕业生办理解约手续的,须提供本人公费师范生协议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甘肃省公费师范毕业生解约申请表》(一式三份),经毕业学校、本人出具意见后,到甘肃省教育厅办理。
四、其他事项
办理解约手续的公费师范毕业生要按规定退还国家核拨的师范生公费教育经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解约金。省教育厅提供省级财政专门账户,待毕业生缴清解约金后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甘肃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王 琦
联系电话:0931-8762550
甘肃省教育厅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