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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2-15 15:03:03   作者:译聚网   来源: 安徽省教育厅   浏览次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6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4.《申报一览表》  

经审核盖章的《申报一览表》1份。《申报一览表》务必仔细审核,应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信息一致、准确无误。  


(三)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六、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邮寄纸质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日,过期不再受理(以邮戳为准)。为使申报工作有序进行,现场集中报送材料时间安排如下:  

4月1日 北京  4月2日 中南地区、西南地区  4月3日 华东地区、西北地区  4月4日 东北地区、华北地区(不含北京)  申报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座12层,高校社科研究评价中心(邮编:100029)。  


评价中心联系人:王楠  联系电话:010-58581411 58556246 58556074(传真)  电子邮箱:pingjzx@126.com  评奖办公室联系人:段洪波  联系电话:010-66097563 66096509 66096630(传真)  电子邮箱:cgc@moe.edu.cn  


附件: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W02019012549549538820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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