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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北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2-14 14:34:13   作者:译聚网   来源: 河北省教育厅   浏览次数:
摘要: 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


河北省教育厅


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河北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管委会,省属高校:

  现将《河北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教育厅    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12月25日

 

河北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

(2018—2022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解决我省教师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教师教育改革发展,全面提升教师素质能力,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教师〔2018〕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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