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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9-02-11 15:15:17   作者:译聚网   来源: 浙江省教育厅   浏览次数:


五、加强实践育人。加强实践基地建设,强化实践教学。完善实践教学标准,增加实践教学比重,特别是工学、农学、医学和师范类专业要切实提高实践教学学分比例。加强实践教学的指导和管理,深化实践教学方法改革,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实验技术队伍建设,给予合理发展晋升空间。积极运用实习实践信息化平台,加强大学生毕业实习质量过程监控管理,明确教师实习指导的职责要求,完善实习考核机制,要求对每个专业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学生进行实习状况汇报答辩,了解实习效果。加强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监管,明确指导教师职责,强化质量监控。

六、完善学业考核评价。强化以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为主的评价导向,实行多形式学习成绩的考核,科学设计课程考核内容和方式,健全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办法,增加课堂问答、平常测试、作业测评等评价在总成绩中的比重,原则上平时考核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比例不低于40%。规范平时成绩评定依据,不得简单以到课情况等作为平时成绩给分。推进基础理论课和大类专业基础课的教考分离,推广非标准答案考试。严格试卷评阅规范,建立试卷事后评审分析和抽查制度,保证试卷质量和水平。

七、强化学生学业指导与管理。加强教育引导,促进学生提高自主学习、自我管理能力。健全学业预警和退学制度。建立课后学业辅导和答疑制度。对专业学习确有困难的学生,应提醒并指导其及时转换至适合自己的专业继续学习。对在本科专业学习有困难的允许转为专科。对在本校完成学业有困难的学生,争取开展试点,允许其转入低于当年相同生源地学生同段投档分数线的学校或成人教育学院继续完成学业。鼓励学生跨学科、跨专业学习。争取开展辅修专业制度改革试点。积极推进学分制管理,鼓励学生以多种方式获得学分。加强学风建设,严格学业管理,建立学习成绩、学分绩点与评优评奖、学位授予相挂钩制度,探索建立荣誉学位制度。

八、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强学生辩证思维、表达沟通、团队合作、实践操作、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加强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建设,强化创业导师培训,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与社会需求对接平台,加强优质创新创业资源共建共享。加强示范性创业学院建设,发挥学科竞赛和“互联网+”等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引领推动作用,营造学生自由探索、敢于实践、勇于创新的氛围。鼓励师生共创,促进创业实践与专业学习相结合,创业与创新相结合,大力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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