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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请受理时间安排:各公派留学项目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均为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如网上申请受理时间截止至周五的,则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顺延至下周一(地方合作项目——“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除外)。请各申请人详细了解申报项目的网上申请受理时间,尽量提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及时准备纸质材料。各单位务必按时将有关材料直接寄送至省教育厅外事处(地点:杭州市文晖路321号浙江教育大厦1306室),因国家留学基金委有严格的时限要求,逾期将不予受理。
六、2019年地方合作项目——“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拔办法另行通知。2019年地方合作项目申请时仍需提交邀请函方可受理,同时,被录取人员资格有效期为一年,保留至2020年9月30日。请通知有意向申报的教师提前做好邀请函联系、外语考试等相关准备工作。
七、因申报项目多,申报时间集中,请各申报人员及各单位有关部门务必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如存在不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齐全、不真实等情况的,省教育厅将不再通知修改,按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不予审核受理。
八、自2014年开始,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访问学者类别项目“留学人员须每3个月向推选单位提交研修报告及国外合作者鉴定”,请各单位加强公派出国管理,发挥监督管理作用。省教育厅将不定期开展抽查,对存在“派出前无要求”“派出后无跟踪监督”等情况的,将给予通报或暂停该单位公派出国项目申报。
请有关单位及时做好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宣传和咨询工作,积极鼓励本单位符合申请条件者参与竞争。为方便申请,各院校申请人可直接到本校人事处咨询。非教育系统申请人可向省教育厅咨询并提出申请。联系人:陈璐,电话:0571—88008896;蓝晶晶,电话:0571—88008986。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