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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1-24 14:37:28   作者:译聚网   来源: 浙江省教育厅   浏览次数:
摘要: 选派原则,围绕服务国家战略,促进社会发展和科教兴国的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



浙教办函〔2018〕345号

各有关单位:

2019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我省2019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围绕服务国家战略,促进社会发展和科教兴国的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并签约派出。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程序申请。

二、选派简章: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近日公布2019年选派简章,具体选派时间、选派项目、选派办法及选派类别请登录国家留学网查询(http://www.csc.edu.cn)。

三、申请方式:除浙江大学人员外,我省其他人员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由省教育厅受理,并转报国家留学基金委。省教育厅将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审核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纸质申请表所填内容必须与网上填报信息完全一致。

四、申请材料:请申请人按项目规定的网上申报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并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各项目选派办法中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由于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申请人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在校学生,2019年开始,我省企业申请人还须提供正式劳动合同复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书面申请材料(含《单位推荐意见表》)一式1份,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提交。

请各单位引导申请者根据国家及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优先领域和科研、教学急需学科进行申报,并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加盖单位公章,在正式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前将单位推荐意见电子文档(不超过500字)统一发至邮箱(chenlu@zjedu.gov.cn)。申请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还须将每位申请人的书面材料按顺序整理成册并加盖骑缝章。申报项目应提交的材料以及装订顺序请查看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2019年留学项目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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