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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思路
1.定位分类:本科高校按二维结构,根据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师资队伍等,分为研究为主型、教学研究型、教学为主型;根据学科门类、专业数量等分为多科性和综合性。全省本科高校分为六种类型。
2.自愿申报:高校按照分类标准指引,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统筹考虑,申报学校类型,学校类型一旦确定原则上3年内不作调整。
3.分类评价:按照研究为主型、教学研究型、教学为主型三类评价指标体系,对各种类型高校相关指标经一定程序进行评价赋分,并汇总形成各个学校的总分。
4.绩效拨款:每种类型中的高校,按分数高低排序,分出2—3个等级,并与财政绩效拨款挂钩。其中教学类型高校可按公办、民办(含独立学院)再作区分。
5.争创先进:鼓励高校在省内外同类型院校中争先创优,认真开展与全国同类型院校的比较分析,推动高校找差距,明目标,创一流。
三、评价体系
普通本科高校分类评价管理指标体系分为研究为主型、教学研究型、教学为主型三套。每套指标体系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观察点及评价标准和计分办法4部分,其中一级指标都为6个,各类一级指标相同。研究为主型设21个二级指标和39个观察点。教学研究型设21个二级指标和40个观察点。教学为主型设16个二级指标和31个观察点。每套指标体系总分为1000分,一级指标各类相同但分值不同,二级指标各类按内容不同确定分值。
四、评价原则
为做到考核的公平、公正、公开,在指标选择上尽量使用社会第三方评价指标;教育等部门或者政府研究机构等正式公布的客观指标,并强调数据支撑。为便于比较,在对指标赋分时尽量采用生均和师均数据;或以一个学校的最高值计满分作为参照,其他学校与它相比较取分;部分指标按照学校的进步水平取分。另外,在一些方面设立“替代性指标”,由学校对不适用本校的指标提出为同行公认且具可比的替代性指标,替代指标至多不超过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