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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城市的中心作用,全面推进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1-16 15:06:21   作者:译聚网   来源: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浏览次数:


  

四、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重点   

语言文字工作面广量大,涉及全社会各行各业,因而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逐步推进。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重点包括四个方面,即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主要的服务性行业。突出并重点做好这四个方面的工作,是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的基础。考察、评价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与否,也主要是看这四个重点领域。因此,要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作用、国家公务员的带头作用、新闻媒体的示范作用和主要服务行业的窗口作用,以带动整个城市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五、逐步实施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综合评估   

"目标管理,量化评估"是加强宏观管理的科学方法和有效措施之一。采取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评估方法,有利于推动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教育部和国家语委将颁布《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导标准》,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各类城市的语言文字工作综合评估工作。各直辖市语委负责对所属区、县进行检查、评估,并组织自评工作;各省(自治区)语委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各类城市的自评,并分类进行检查验收;国家语委主要对一类城市进行复查和验收,并对二三类城市进行抽查。各地要按照有关要求,在加强常规管理的同时,认真组织实施好评估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规范评估手段和操作程序,重视对评估结果的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改进、推动工作。   

六、近期工作安排   

今明两年,是为跨世纪语言文字工作奠定基础,为实现语言文字工作奋斗目标创造条件的重要时期,评估工作主要在一类城市进行。今年,国家语委将在调查研究、吸取各地开展评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颁布《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导标准》,选择部分城市初步试评;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或调整所辖城市分阶段达标的规划和实施方案。从2000年起,各地要着手对一类城市实施评估,国家语委将在此基础上组织检查验收,并在适当时候召开评估工作汇报会或交流会。各地在评估实践中要及时总结经验,探讨加强城市工作的途径和方法,使城市语言文字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取得新进展。   

七、切实加强对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   

城市能否先行,能否率先达标,对语言文字工作跨世纪奋斗目标能否实现至关重要。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搞好城市语言文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将其列入政府议事日程,纳入城市两个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作为加强城市管理、树立城市形象、提高市民素质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做到有机构、有人管,并为开展语言文字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各级语委(语言文字工作机构)要切实发挥好政府职能作用,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在同级政府统一领导下,统筹规划,积极协调,充分调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并巩固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推动城市语言文字工作,为实现语言文字工作跨世纪目标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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