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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等学校:
《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管理办法》已经省教育厅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教育厅
2018年10月9日
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陕西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意见(2014—2020年)》《关于建设“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一流学院、一流专业”的实施意见》,陕西省教育厅决定实施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围绕国家及我省的重点研究领域和重点学科发展方向,依托重点科研平台或基地,培养和造就一批道德素质过硬,学术基础扎实,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创新团队,形成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和能量聚集,为陕西高校“四个一流”建设和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第三条面向陕西高等学校的青年创新团队,遵循“择优选拔、年度报告、终期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培育和建设150个创新团队。
第二章 资助条件
第四条 创新团队必须依托省级以上科研平台和我省确定的一流学科或一流专业;创新团队的研究方向应属于我省确定的优先发展领域或优势产业;创新团队在相关领域已取得优异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第五条 创新团队必须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所在单位有良好的科研环境,能提供必要的支撑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