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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是指实施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执收单位收缴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4、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向由国家税务局缴纳税金后,由税务局代开税务票据。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发票信息:名称: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纳税人识别号:9141000071264041XG,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66号,电话:0371-66000638,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未来路支行,账号:77190188000068872。
2017年起开行直接根据票据将奖励资金拨付至各高校。请各高校根据本单位应收风险补偿金奖励资金金额,向开行提供上述四类票据中的任意一种票据和代理费发放的银行账户信息(格式见附件2),收到合规票据后开行将于5-10个工作日将奖励资金拨付至指定账户。
2、认真做好奖励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工作。2017年度获得风险补偿奖励资金的高校,要按照《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本校制订的实施细则要求,认真开展使用情况的自查工作,10月26日前务必上报2016年度风险补偿奖励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和情况统计表(格式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hngxzxdk@qq.com。
各高校要切实加强贷款工作的组织领导,严禁将奖励资金长期大量闲置或挪作他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进一步推动我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健康开展。
特此通报。
联系人:
河南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李昱衡 0371-86580375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客户三处 乔艺芳 0371-66000563
邮寄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66号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
附件:
1.2017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结余奖励资金核算表.docx
2.高校账户信息情况说明.docx
3.2016年度风险补偿结余奖励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docx
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