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  会员注册  |  兼职信息发布    浏览手机版!    超值满减    人工翻译    英语IT服务 贫困儿童资助 | 留言板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繁體中文
当前位置:首页 > 翻译新闻 > 政策规章 > 正文

关于印发《2017年湖南省统一战线“泛海助学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0-29 09:38:12   作者:译聚网   来源: 湖南省教育厅   浏览次数:


省工作协调组负责牵头抓总、协调各方。统战部门负责联系有关方面,及时协调处理相关问题;教育部门负责提供学生录取信息、受理学生资助申请等;扶贫部门负责审核贫困学生建档立卡信息等;湖南中华职教社负责资助学生名单汇总、银行对接和其他日常工作;泛海控股集团、泛海公益基金会负责将资金及时拨付到位。省工作协调组成员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省工作协调组办公室设在省委统战部。符俊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省委统战部党派处调研员陈建政、省扶贫办社会扶贫处处长邹序树、湖南中华职教社秘书长杨里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金彪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市州、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在各级党委统战部的牵头下,明确专人负责,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二、资助对象

具有湖南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且属参加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审批录取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生,均可提交资助申请。

三、工作流程

1. 资格初审(8月12日前完成)。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将今年录取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农村本科学生名单(姓名、身份证号、考生号、住址、录取学校及专业、联系方式)分县市区提交省扶贫办,省扶贫办组织对学生名单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学生名单由各县市区扶贫办反馈至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交申请。

2. 学生申请。学生向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提供并填写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湖南省统一战线“泛海助学行动”资助申请表(附件1);

(3)渤海银行开立个人账户申请书(附件2);

(4)本人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微信公众号

[上一页][1] [2] [3] [4] [下一页] 【欢迎大家踊跃评论】
我来说两句
评论列表
已有 0 条评论(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