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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深化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 2018-10-26 14:54:29   作者:译聚网   来源: 湖南省教育厅   浏览次数:


③任教以来具有学生教育管理或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经历。

(2) 教学时量

①任现职以来,每学年至少为本(专)科及以上学生讲授 1门本专业课程,且满足连续五年年均教学基本时量,本科院校 200学时以上; 高职高专院校 240 学时以上,其中实践课程占总课时的 40%以上;

②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辅导员、 “双肩挑”人员或专业技术岗位从事院(系、部)管理工作的人员, 年均完成课堂教学时量不得少于专任教师教学时量的三分之一。

(3) 教学效果

任现职以来,所任教课程课堂教学评价结果均应合格,优良率应在 80%以上,企业评价结果为满意。

(4) 教学改革

任现职以来,在教学形式、内容等方面,进行了一定的探索和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成果。

(二)申报高级实验师

1. 教育教学能力(实验教学工作能力)

(1) 具有本专业扎实的专业知识,熟悉本学科国内外的实验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

(2) 在实验岗位为本(专) 科及以上学生系统地开设过 1门本专业的实验或实习(实训)指导课程,或在实验室系统地辅助实验教学;

(3) 结合专业、岗位特点,适时引导学生学会实验操作技能,以了解本学科的学术前沿和发展方向。

2. 实验教学工作时量

近现职以来,每学年至少为本(专)科及以上学生讲授或指导 1 门本专业的实验或指导课程,或系统地在实验室辅助工作,且满足连续五年年均教学时量(含实验、实习、实训、检修等工作时量),本科院校 200 学时以上,高职高专 240 学时以上。 “双肩挑”人员,年均完成教学时量不得少于专任实验教师年均教学时量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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