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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本科院校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建设标准(试行)》 的通知(辽教发[2012]202号)

发布时间: 2018-10-25 14:22:03   作者:译聚网   来源: 辽宁省教育厅   浏览次数:



1.学生角色与职业角色转换;

2.初入职场的常见问题处理;

3.影响职业发展的因素;

4.职业素养的提升;

5.职业生涯管理。

教学方法:职场人物访谈、实习见习、职业体验等。

四、课程设置

1.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总学时要不少于38学时,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课时,并设立相应学分。

2.各高校要在大学一年级讲授职业生涯规划内容,在三、四年级讲授求职择业指导内容。

3.各高校要根据本校学生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在必修课程基础上,开设多种就业类选修课程,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就业指导课程体系,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

4.各高校要在第一课堂基础上,充分发挥第二课堂的作用,通过举办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求职技能大赛、专家讲座、职业体验等活动,引导学生关注职业发展,提升就业能力。

五、教学模式

1.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既有知识的传授,也有技能的培养,还有态度、观念的转变,是集理论和实训为一体的综合性课程,教学应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讲授与训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可采用课堂讲授、典型案例分析、情景模拟训练、小组讨论、角色扮演、社会调查、实习见习等方法。

2.在教学中,应当充分发挥师生双方在教学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教师要引导学生充分认识职业生涯规划、求职择业的重要性,了解其过程;通过教师的讲解和引导,学生要按照课程的进程,全面掌握相应课程的教学内容。

3.在教学过程中,要充分利用校内外各种资源,邀请相关专家、校友、职场人物开展专题讲座,特别是要发挥专业实习实训基地的作用,建立教学和实习实训双向反馈机制,引导大学生在实践中主动提高专业能力,提升职业素养,形成一套动态的知识学习、能力培养和素养提升体系,提高人才培养的适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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