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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持续改进。
对认定的“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相关高校要加大经费投入,继续建设与完善。中央部委所属高校要将“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纳入“十三五”期间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的重要内容,地方属高校要将其纳入“十三五”期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二)持续开放服务。
对认定的“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相关高校要确保项目被认定后1年内面向高校和社会免费开放并提供教学服务,1年后至3年内免费开放服务内容不少于50%,3年后免费开放服务内容不少于30%。
(三)持续监管。
我厅将对“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对外联通和服务情况进行持续监管,对每半年联通测试出现10次以上不能联通或免费开放服务内容未达标的实验教学项目,经相关高校整改仍无改进的,取消“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称号。
五、联系方式
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联系人:高波,联系电话:028-86110643,通信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26号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504室,邮政编码:610041,电子信箱:scgjsysx@126.com。
请各高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今年的申报工作。在工作中遇到有关问题,请及时与我厅联系沟通。
附件:1.2018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对应专业表
2.2018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3.2018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技术要求
4.2018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
5.2018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联系人信息表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