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签证留学 |
- 笔译 |
- 口译
- 求职 |
- 日/韩语 |
- 德语
四、《意见》的主要特点
1.客观性。以学生的客观信息为基础,设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认定指标体系,综合考虑学生地域、城乡、家庭成员健康、上学人数、父母职业等客观因素,赋予不同分值,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级排序。
2.简易性。在高校认定工作中,将评议工作拆分成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和民主评议两部分。以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认定指标体系认定出初选名单和等级,作为民主评议的基础。大大减少民主评议的工作量和难度,可以减少评议过程中的人为因素和不必要的矛盾。
3.信息化。出台《意见》的同时,以教育部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为基础,同步开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信息系统》,提高认定工作效率和准确度,实现认定工作的信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