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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晋政办发〔2015〕76号),以创新用人机制、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升师资整体素质为重点,改革人才聘用制度,充分利用灵活编制,引进能工巧匠,改善师资队伍结构。认真落实职业院校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制度,加强专业骨干教师、青年教师培养,重视公共基础课、实习实训、职业指导教师和兼职教师培训,建立教师轮训长效机制。落实教师企业实践制度,强化教师企业实践,提高师资“双师”素质,“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的比例达到75%以上。推进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学校建有名师、技能大师工作室,重点建设专业群有1至2名市级以上专业带头人。加强师德建设,增强教师从事职业教育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七)加强德育和校园文化建设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建设平安、健康、文明、和谐校园,建设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和职业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加强校园自然环境建设,完善校园文化活动设施,加强校园人文环境建设,重视实习实训基地环境建设,充分发挥校园网络的育人作用。弘扬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推进企业文化进学校、职业文化进课堂,构建全方位育人格局,育人机制健全,育人氛围良好。充分发掘各门课程中的德育内涵,加强德育课程,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抓好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文明礼仪教育, 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综合素养培养体系。
三、经费投入
项目建设资金由省财政厅从中央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每个项目500万元,主要用于教学实习实训装备建设、教师队伍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信息化建设和校企合作机制建设等方面,不得用于学校土建项目。原则上用于设备购置、升级和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等硬件建设的费用不超过省财政专项资金总额的50%,用于教师培训的费用不超过省财政专项资金总额的10%。专项资金实行一次确定,分两年拨付,每年拨付专项资金总额的50%。
四、组织实施
项目建设学校分两次评审确定、两次启动建设。2018年、2019年每年启动建设50所,建设期为两年。2018年2月开展教育系统50所项目学校的申报、遴选工作,2018年6月开展教育系统30所项目学校和人社系统20所项目学校的申报、遴选工作(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申请立项的学校为独立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学校、职业高中学校、职业中专学校、技工学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项目建设经费由举办者自筹。
(一)项目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