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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教职〔2018〕4号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5〕22号)关于“启动建设100所省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的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18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启动省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工作,引领带动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更好地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通过项目引领,建成100所起骨干示范作用的中等职业学校,带动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加强校企合作、深化内涵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促进特色发展,增强综合实力,优化结构布局,全面提升我省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建设内容
(一)完善产教融合机制
深化产教融合,吸收行业企业专家进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积极推进现代学徒制、集团化办学等改革试验,建立健全校企合作长效机制。以优化合作内容、创新合作途径与合作方式为重点,促进校企密切合作,实现校企合作育人。强化实践教学环节,认真实施认知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等多种形式、多种层次的实习实践,加强实习管理和服务。推行冠名培养、订单培养等形式的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模式,实现校企一体化育人。
(二)提升学校管理水平
坚持依法办学,按照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建设要求,以学校章程建设为核心,加强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完善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建立规范的招生和考试制度、严格的学籍和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科学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等,规范办学行为,稳步提升办学质量。创新运行机制,改革内部管理体制,逐步建立学校、行业企业、地方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以强化内涵建设为重点,深化管理星级学校创建活动,进一步更新管理理念,提升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完善教育质量监控保障机制,全面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积极构建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多方参与学校评价工作的机制,建立职业院校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