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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和骨干专业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8-28 15:15:00   作者:译聚网   来源: 山西省教育厅   浏览次数:
摘要: 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步伐,进一步提升高等职业教育服务我省转型发展的能力和水...


                                                  晋教职〔2018〕3号

各市教育局、财政局,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教职成〔2015〕9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5〕22号)的要求,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步伐,进一步提升高等职业教育服务我省转型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现就加强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和骨干专业建设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要求,结合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实际,遴选支持一批高等职业院校开展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和骨干专业建设,引领带动全省高等职业教育全面提升办学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发展能力,为我省实现转型发展、振兴崛起提供强有力的智力保障和人才支撑。

  二、建设目标

  到2020年,支持建设15所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支持建设100个特色鲜明、优势明显、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契合度高的骨干专业。通过实施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和骨干专业建设,优化布局结构,扩大优质高职资源,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社会服务与国际合作能力,提升高等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

  三、建设内容

  (一)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创新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专业知识体系教育的有机统一,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遵循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注重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加强文化素质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弘扬工匠精神,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积极探索有效的方式和途径,将职业道德、职业精神的培养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关注学生职业生涯和可持续发展需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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