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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教财〔2018〕26号
各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厅直属单位: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全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财政支出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10号)和《山西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省级部门预算支出进度考核有关事宜的通知》(晋财省直预[2018]11号)有关规定,现就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是本单位预算执行主体,对预算执行结果负责。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协调,高度重视支出进度工作,充分认识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作为全年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在依法、合规、有效的前提下,使财政资金尽早发挥效益。
二、各单位要研究探索加快支出进度的好的办法、学习借鉴支出进度快的单位的好的做法,想方设法把本单位支出进度提上去。资金支付使用时重视盘活实有资金户沉淀的财政性资金和财政拨款上年结转资金,先动用存量,再安排增量,先动用财政资金,再安排自有资金,保障财政资金发挥应有效益。
三、各单位应建立健全预算编制、资金管理、审核拨付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资金管理使用做到依法依规;建立健全预算支出问责追责制度,完善约束和激励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抓住关键环节,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责任清单、任务书和时间表,切实加快支出进度。
四、各单位要早谋划早安排,根据预算指标逐项逐笔分析影响支出进度的原因,实施项目库管理,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尽快拿出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及早提交政府采购计划和项目用款计划,提前制定政府采购招标设备技术参数。对实施周期较长的项目,要分年度安排预算,对难以完成支出任务的要按程序及时调整。重点抓好支持地方高校发展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科研经费和基本建设资金等大额专项的支出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