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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善基础支撑,提供安全保障。研究制定文化电子政务各项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推进等级保护工作,建立文化电子政务的安全防护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
建立覆盖国家、省、地、县四级的文化部电子政务网络体系。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建立安全稳定的文化部业务办公网;充分利用文化部已有网络专线、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和国家公共通信资源等,构建文化业务信息专网;通过互联网建立开放的政务信息外网。
建设部、省两级数据中心,满足政务管理对基础数据、业务数据和管理数据的应用支撑需求。加强网络、机房、数据、应用系统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建设,保障文化电子政务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3.部署业务应用,提升政府效能。系统分析各项文化业务需求,打造标准统一的文化电子政务业务应用模式。在充分整合文化资源的基础上,梳理并适应核心业务工作需要,研发建设文化部业务综合管理系统,部署行政审批、业务监管、统计分析等各类业务应用,改善文化业务管理,提高文化行业监管和应急保障能力,依法开展网络文化市场管理,形成网络互联、信息互通、管理统筹、业务协同、资源共享、服务一体的文化电子政务运行体系,提升文化行政部门的综合服务效能,为文化部履行职能提供技术支撑。
寓管理于服务,打造服务型政府,提供多样化的文化政务信息服务。依托电子政务网络体系,优化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以门户网站为核心,完善文化部政府网站群体系构架,围绕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和政民互动的主体功能,构建文化政务资源共享和网站群整体发展的基础格局。优化政务信息发布方式,突出关注热点、体现政民互动,加强移动互联、流媒体等新技术应用,提高信息发布的数量、质量和效率,为社会公众和企事业单位提供全流程、全天候、人性化的网上办事和资料查询服务。
(二)文化资源数字化
依照《“十二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对“文化信息资源库”的建设要求,全面开展文化信息资源库建设,推动文化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开发利用。
1.研究基础标准,规划建设模式。开展文化资源元数据、信息目录体系和数据交换体系等各项技术标准研究,从部、省两级科学合理规划文化数据资源的建设目标、内容、工作重点、实现方式等,统一标准、加强协作,做好全国文化数据资源的有效整合、统一管理和交换共享的前期基础性工作。